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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家庭共济怎么申请?
主账户人根据家庭成员的医疗需求,按照自愿原则,通过江苏医保云、统筹地区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及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等渠道,申请设立家庭共济关系。 ➤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主账户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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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顺序
家庭成员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的费用,应先使用其本人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个人账户资金不足的部分,以及本人无个人账户的,通过家庭共济的方式支付。 主账户人和家庭成员只能加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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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有什么条件
主账户人个人账户资金有结余的,可申请设立一个家庭共济关系,将本人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与其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家庭成员享受家庭共济待遇的,可从主账户人个人账户上支付相应待遇。 个人账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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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如何计算
例1,在职职工王先生,医保卡上个人账户金额为2760元,2023第一次就医在二级医院门诊发生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1500元,其中600元是起付标准需个人自付。其余900元按65%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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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哪些人可以参加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是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的普通门诊费用,其超过起付标准、在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部分,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门诊统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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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后怎么计算划账标准
一是在职职工:2023年1月1日起,在职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计入本人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二是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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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医保个人账户不可以支付的范围有哪些?
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扩大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后,个人账户有哪些用途? 1.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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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门诊统筹待遇标准是什么
一是起付标准:不高于2021年度我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1%。 二是支付比例:政策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60%,对不同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设置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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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
扬州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制度,建立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机制,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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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
扬州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制度,建立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机制,更好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