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停止安排劳动者进行室外露天作业?
答:当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用人单位停止安排劳动者进行室外露天作业。
问:最高气温达到37℃—40℃时,用人单位如何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
答:最高气温达到37℃—40℃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尽量缩短室外连续工作时间,不得安排劳动者在当日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室外露天作业。
问:最高气温达到35℃—37℃时,用人单位需要采取哪些措施?
答:最高气温达到35℃—37℃时,用人单位需要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连续工作时间,并不得安排劳动者加班。
问: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高温天气下从事户外作业?
答: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下从事户外作业及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以上为常见问题解答,详情全文阅览:
用人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合理调整劳动者工作时间。
▶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用人单位停止安排劳动者进行室外露天作业;
▶最高气温达到37℃—40℃时,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尽量缩短室外连续工作时间,不得安排劳动者在当日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室外露天作业;
▶最高气温达到35℃—37℃时,要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连续工作时间,并不得安排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下从事户外作业及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网】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
回复【旅游】获取扬州旅游景点等信息
回复【九价】获取扬州九价hpv疫苗信息
回复【瘦西湖】获取瘦西湖门票预约入口
回复【博物馆】获取大运河博物馆预约入口
回复【机场大巴】获取扬州机场大巴时刻表
回复【新冠疫苗】获取扬州新冠疫苗接种点
回复【核酸检测】获取扬城采样小屋入口
回复【异地就医】获取异地就医备案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