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继续教育办公室办事员。
岗位职责:协助继续教育办公室主任工作;具体负责办公室相关工作;完成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待正式录用后根据实际情况定岗定责。
二、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强,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认真、耐心细致,有志于从事高校教育管理工作。
(三)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六)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日至7月8日,逾期不接收任何形式补报。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交下列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他相关证明。应聘人员直接将上述材料(电子扫描版)发送至扬州大学旅游烹饪学院邮箱lyxy@yzu.edu.cn,发送主题请以“扬大旅烹学院招聘+姓名+手机号”格式注明。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名单。对符合条件者,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二)考核
由学院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具体考核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
拟聘用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四)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考核情况,结合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聘用。对公示期间没有争议的应聘人员,与扬州扬大润扬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由学院统一管理。
3.试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实际表现决定是否正式聘用。
五、待遇福利
1.考核及福利参照《扬州大学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2.待遇从优,个人薪酬包括月基本工资、月度绩效考核和年终绩效考核等,五险一金按国家规定缴纳。
六、招聘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0514-87978002
监督电话:0514-8797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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