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扬州高新区勤丰路(润扬路-富民路)建设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扬州高新区勤丰路(润扬路-富民路)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 已由扬州邗江区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 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关于勤丰路道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扬邗行审投[2022]11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扬州景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位于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起润扬路,东至富民路
2.2 建设规模: 本期道路全长630米,路面宽度16米,路面宽度 16米,横断面布置为:3米人行道+10米机动车道+3 米人行道=16m。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车速 30公里/小时,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污水、照明、交安、绿化等
2.3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及缺 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 投资控 制; (2) 工期控制; (3) 质量控制; (4) 信息管理; (5) 合同管理; (6) 安全管理; (7) 组织协调; (8) 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 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施工工期 245 日历天) ,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以招标人 开工令为准。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30.13 万元
2.6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
2.7 其它: /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 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资格 ;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1 人; 专业要求: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交通工程或交通土建或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或公路施工与养护或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等相关或相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1 人 ;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项目总监无 在手工程或项目总监在手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 8 号文的相关规定,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 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 将本人执(职) 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 其它要求:
3.10.1 投标人不属于《扬州市 2022 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 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10.2 投标人 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3 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 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 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3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工作。
3.10.4 外地企业在投标截止前需到扬州市建设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 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无需提供人员信用管理手册。本项目编码为:3210032303220201,外 地监理企业来扬可用此编码备案,联系电话 0514-87329530。
3.10.5 投 标 人 没 有 被 “ 信 用 中 国 ” ( www.creditchina.gov.cn ) 和 “ 信 用 江 苏 ” ( www.jscredit.gov.cn)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 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 23 号) ”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 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 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 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 中标人的, 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5.1 获取时间: 2023 年 4 月 10 日至 2023 年 4 月 16 日。
5.2 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3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1 日 9 时 3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接受。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响应 方”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4 投标地点: 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
V2.0( http://223.113.107.9:900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6.5 投标工具费:45 元(不含手续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jsggzy.jszwfw.gov.cn/) 、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 、扬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 上发布。
8.1 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8.2 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8.3 投标人已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完成网上投标登记, 网上支付, 招标文件下载, 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 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 电子 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8.4 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 标活动:http://223.113.107.9: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
8.5 技术人员联系方式: 0514-82087167。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
( 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jyxd/lm_list.shtml) 下载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号楼16层 邮 编: 225000 联 系 人: 杨梅、杨赞 电 话: 051480550754/13952794349 传 真:
电子邮件:
2023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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