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秸秆禁烧及防汛工作,浦头镇现面向就业困难人员,招募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符合以下要求:
1、江都区户籍,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2、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3、纪律意识强,不擅自行动,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和管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政府公职人员(包含合同工及村、社区工作人员、组长)及相关家属(包含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岳父、岳母、女婿、儿媳)。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浦头镇苏购超市对面为民服务中心1号窗口。
2、报名时间:2025年8月19日-2025年9月2日。
3、所需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证件照1张,《浦头镇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1份(附件1)。
4、咨询电话:0514-86422861。
三、聘用及相关待遇
1、根据报名者自身情况,经就业困难人员审核、认定合格后择优录用。
2、工作地点及内容
根据浦头镇秸秆禁烧及防汛工作需要,到相关村、社区,配合开展秸秆禁烧及防汛工作。
3、工资待遇
被录用人员与相关村、社区签订临时用工协议,采取非全日制用工(小时工),工资不低于江都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期间办理意外险。
4、协议用工时间:1-6个月,具体由村、社区与录用人员另行商订,按照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期满后自动退出岗位,不参照享受用人单位其他福利待遇,不予缴纳社会保险。
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9日
附件1
浦头镇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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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村(社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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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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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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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
民族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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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就业困难人员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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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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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紧急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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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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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 |
姓名 |
关系 |
所在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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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确认 |
本人对以上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准确、不真实、不全面而影响聘用的,愿责任自负。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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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
本人承诺未有失地农民保险,无任何亲属在政府或村、社区工作,未申请社保补贴。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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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报名审核意见 |
村(社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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