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全国首批24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的扬州古运河畔,1999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筹建,2004年又经江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正式成为具有独立颁发专科文凭资格的民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校园占地1040亩,现有专兼职教师8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10200多人。
办学理念:秉承立德树人根本目标,践行“厚德、笃学、敏行、毓秀”校训,坚持“面向社会需求,坚持就业导向;注重专业知识,突出能力训练;践行德育为先,提高人文素养;立足名城扬州,扩大辐射功能”办学理念,以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己任,注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特色,扎实推进“三全育人”,助推学生成长成才,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学校荣誉:先后获批“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园林式单位”“全国先进社会组织”“江苏省安全文明校园”“江苏省高校文明食堂”“江苏省高校文明宿舍先进单位”“教育部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江苏省首家顺利通过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民办高校”“江苏省节水型高校”等称号,连续三次获“江苏省大学生就业先进集体”,连续三年获评“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量化督导A等高校”,师生获得省级以上技能大赛奖项100多项。
规模设置:建筑面积:22.89万平米。教学用房:16万平米。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58.9万册。
学校设有智能装备与交通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文化创意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旅游学院、现代公共服务与管理学院、领鹿幼教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基础教学部等学院(部)。
学校是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现有省级实训基地(平台)1个。2023年教育部备案39个专业。涉及装备制造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土木建筑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交通运输大类、文化艺术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医药卫生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
学校已有省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高水平骨干专业1个;省级重点专业群1个;省成人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培育点2个;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点1个;校级重点专业群2个;校级高水平骨干专业9个;校级特色专业10个。省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在线开放课程6门;省高校助力乡村振兴在线开放课程3门;省成人高等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培育点4门;校级精品课程12门。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教材1门。
教师队伍:学校现有专兼职教师800余人,含校内专兼职教师、校外教师、行业导师三类人员。双师素质教师166人。专业指导委员会由200余名专家、教授和来自企业的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工艺师、高级园艺师等组成。
实训实习基地:学校坚持服务发展合作共赢,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扬州国家经济开发区人才培养基地、扬州市工商联合会人力资源与科技培训基地。目前,校外实习基地:80家大中型企业。校内实训基地:省级高职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点1个,机械实习工厂、汽车实训基地、土木实训基地、各类实验实训室等50个。江海拥有国家职业技能中、高级技能鉴定33个工种。
合作交流:目前,学校有3000余名在校学生攻读本科学校学历学位。与南京艺术学院、江苏师范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审计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常州工学院等多所国内知名高校有广泛的合作和交流。
长江之滨,古运河畔。江海搏击,腾飞追梦。学校心怀“国之大者”,突出立德树人,在实业兴国、技能报国、强国有我的时代大潮中,坚持市场导向、特色立校、内涵建设、服务社会、成就学生,致力建设民办名校、高职强校。
学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号
学校网址:http://www.jhu.cn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招聘计划如下。
招聘人数:5名。
(1)中共党员;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35周岁以下;
(4)身心健康;
(5)热爱教育事业,热心辅导员工作,有学生干部经验者优先考虑。
(6)心理学、思想政治、中文专业者优先考虑。
1、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有意向者请填写报名表并同个人简历等资料,投送学校人事部门。招聘电子邮箱:51121623@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高校人才网,报名表详见附件1。
2、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4月26日。
1、资格审查
学校对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选的应聘人员,由学校人事部门通知本人来校进行考核及资格复审(5月11日前,学院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参加考核的人员,未接到通知者,则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供有关材料原件,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
2、考核
考核方式包括心理测试、笔试和面试三个环节。笔试采取百分制,主要考察与高校辅导员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时事政治、公文写作、学生管理、思想教育等方面的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学院招聘工作组将根据笔试和心理测试结果,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3、体检
合格人员参加体检。
4、聘用
学校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联系人:江海职业技术学院综合管理部(人事)张老师
联系电话:0514-87579905,87579919(传真)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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