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受某机关单位委托,扬州新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驾驶员。相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刑事处罚、民事纠纷、失信记录或者涉嫌违法犯罪等。
二、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6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扬州市广陵区行政服务中心(文昌东路12号泰达Y-MSD12栋)10层1017室。
联系电话:0514-82075531。
应聘人员应携带:
①、报名表一份;
②、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③、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④、户口簿(户主及本人内页)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⑤、安全驾驶记录截图复印件一份(“交管12123”APP可查询);
⑥、本人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根据所需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筛选,审查情况将现场告知应聘人员。
3、招聘方式
采取面谈和技能测试相结合,择优录取的方式,具体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参加考试人员,按其面谈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考生总成绩相同,以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
考察结束后,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7、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办理聘用手续,由扬州新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相关单位工作。拟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聘期制度,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合同并享受相关待遇。
四、监督与纪律
应聘人员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资格审查、面谈、技能测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事宜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扬州新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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