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住房公积金使用攻略及最新政策解读

扬州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优化,支持”以旧换新”、绿色建筑和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解读政策内容及适用范围。

  扬州住房公积金使用优化政策解读

  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苏办发〔2024〕1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支持缴存人家庭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扬金管委〔2024〕4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优化调整,现就相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政策内容

  1、实施“以旧换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政策

  对主管部门已经认定“以旧换新”购置新房的,参照我市改善型住宅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借款人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不重复享受)。“以旧换新”、绿色建筑、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政策可叠加享受。

  政策解读

  01

  为支持置换人住房“以旧换新”需求,实施“以旧换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政策。对主管部门已经认定“以旧换新”购置新房的,参照我市改善型住宅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借款人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两项政策不重复享受)。

  02

  “以旧换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政策可与多子女家庭、绿色建筑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叠加享受。

  03

  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我市一星级、二星级及以上居住类绿色建筑(不含二手房)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分别上浮10%、20%。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分别上浮10万元、20万元。

  注:贷款申请人具体可贷额度,将结合其缴存情况、信用情况、还贷能力、购房总价款等综合因素确定。

  2、优化“以旧换新”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及次数认定

  对于参与我市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缴存人家庭,在相关企业收购存量住房并办理转移预告登记后,原存量住房不再计入其住房套数;原存量住房存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还贷年限不足10年的,该笔贷款可不计入其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

  政策解读

  01

  为支持住房“以旧换新”,对参与我市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缴存人家庭,在相关企业收购存量住房并办理转移预告登记后,原存量住房可不计入其住房套数;对“以旧换新”的存量住房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还贷年限不足10年的,该笔贷款可不计入“以旧换新”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

  02

  该政策主要方便一些“以旧换新”家庭能够享受到相关贷款政策,例如:正在使用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如果已还贷年限不足10年的,可视同新旧贷款置换衔接,再次申请一次公积金贷款;家庭名下仅有一套存量房的家庭,在相关企业收购存量住房并办理转移预告登记后(考虑相关企业消化处置所购存量住房需要一个周期),换置新房时,可认定为首套,能够享受公积金首套贷款利率;家庭名下仅有两套存量住房的家庭,在相关企业收购其中一套存量住房并办理转移预告登记后(考虑相关企业消化处置所购存量住房需要一个周期),换置新房时,可认定为二套,目的是方便缴存人家庭办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3、扩大加装电梯支持范围

  拓展我市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自住住房电梯新建和更新改造。

  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具体要求,进一步支持我市职工家庭或双方父母家庭的自住住房电梯新建和更新改造,对我市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拓展,具体由既有住宅(商品房)拓展到自住住房(含自建房),由加装电梯拓展到电梯新建和更新改造。

  办理材料

  1、提取人本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

  2、加装(含更新)电梯协议书或施工合同、电梯使用登记证(可使用复印件)和家庭实际承担的费用票据;

  3、如提取人不是本人,代办人还需提供代办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4、提取人的个人银行借记卡。

  注意事项

  1、职工及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本人家庭或双方父母家庭的自住住房加装或更新电梯费用。

  2、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每户家庭提取总额不超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费用扣除政府补贴后的个人分摊金额。

  3、自住住房新建或更新电梯的,每户家庭提取总额不超过新建或更新电梯实际承担费用。

  实施时间

  上述政策自2024年12月13日起正式施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网】,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即可获取扬州公积金缴存比例与基数、办事入口、公积金提取攻略和额度等内容。

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网】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
回复【旅游】获取扬州旅游景点等信息
回复【九价】获取扬州九价hpv疫苗信息
回复【瘦西湖】获取瘦西湖门票预约入口
回复【博物馆】获取大运河博物馆预约入口
回复【机场大巴】获取扬州机场大巴时刻表
回复【新冠疫苗】获取扬州新冠疫苗接种点
回复【核酸检测】获取扬城采样小屋入口
回复【异地就医】获取异地就医备案指南

(0)
fengfeng
上一篇 2024年12月19日 下午9:57
下一篇 2024年12月19日 下午9:58

相关推荐

  • 2024年扬州万花会开始日期

    2024年扬州万花会将于4月8日开始,一直持续到5月8日。瘦西湖万花会是一场集花与艺术、花与饮食、花与养生、花与民俗为一体的盛宴。在万花会期间,瘦西湖将有100万盆各类花卉盛开,吸引游客前来欣赏。2024年的万花会将以花朝节祭花神、赏花、体验春之盛会等活动为主。届时,网红大V也将实时展示万花园美景,并发布精彩活动。点击查看2024年扬州瘦西湖万花会的最新消息,点击进入扬州赏花专题。

    2024年4月22日
    060
  • 扬州市劳动仲裁时限调整,对劳动争议解决产生影响

    申请仲裁的期限根据不同情况计算,包括补正材料、增加/变更申请、合并处理、移送管辖等。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仲裁时效可以中断,随后重新计算。注意事项包括中止审理和诉讼终止裁决的情况。根据法定时效,一方通过协商、调解、投诉等方式主张权益,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时,仲裁时效中断并重新计算。

    2024年3月5日
    026
  • 扬州电动车安全驾驶条例

    扬州骑电动车要注意哪些问题呢?需要遵守哪些规定?扬州本地宝为您带来扬州电动车安全驾驶行为条例,让我们共同遵守吧!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非机动车道内…

    2023年4月24日
    0215
  • 2024江苏支付宝3C数码补贴申请指南

    2024江苏支付宝3C补贴,轻松线上申领!详细步骤指南,教你领取数码家电补贴,享受优惠。了解活动入口、领取流程及核销方式,快速获取折扣。

    2024年12月20日 扬州城事
    036
  • 2023年扬州大学附属医院招聘公告(第二批)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扬州大学附属医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扬州市邗江中路368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

    2023年6月6日
    0122
  • 扬州市社保局地址及电话一览

    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淮海路108号 电话:0514-7329970 扬州市邗江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 地址:兴城西路178号 电话:0514-87862532 扬…

    2023年2月21日
    0629
  • 2024扬州马拉松抽签时间

    2024年扬州马拉松将于3月3日举行,比赛项目包括半程马拉松、健康跑和欢乐跑。半程马拉松名额将通过抽签决定,而健康跑和欢乐跑则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详细赛道线路已发布,敬请参考。了解更多信息和报名请浏览2024扬州马拉松官网。

    2024年3月5日
    089
  • 扬州生育保险产假待遇和生育津贴标准:详解及相关要点

    扬州生育保险产假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营养补助。正常生育98天津贴,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增加15天,晚育增加30天津贴。流产时根据妊娠时间分别享受20-98天津贴。结扎手术享受21-7天津贴,复通手术享受21-14天津贴。放置或取出节育器享受2天津贴。符合规定的护理假享受10天津贴。生育津贴按规定发放,低于前工资补足,高于前工资不得截留。满7个月引产发放一次性营养补助。详情请洽扬州生育保险。

    2024年4月22日
    034
  • 2024年扬州小升初信息填报结束后未显示升学录取码

    2024年扬州小升初信息填报结束后,家长可获取升学录取码。若无显示升学录取码,可能因系统故障或信息填写不完整。请核对信息并联系学校或技术支持。各区域招生办公地址及咨询电话:市中招办电话87952510,广陵区电话87365202、87365129,邗江区电话87863442、87855759,经开区电话82886150,景区电话87937017,生态科技新城电话82931019。

    2024年4月22日
    068
  • 扬州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及处罚办法一览

    扬州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及处罚办法一览: 1、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处以20元罚款 2、未满16周岁驾驶非机动车的处以20元罚款 3、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载人的处以20元罚款 4、非机动…

    2023年4月24日
    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