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城事

  • 扬州中心城区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限行政策

    从2023年3月1日起,根据法规要求,扬州市中心城区将限制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通行。涉及道路包括沙湾南路至G328国道等区域。违反规定者将面临处罚。请承知。

    2024年4月22日
    020
  • 扬州江都城区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限行详解

    江都区政府将自2023年3月1日起,在中心城区道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通行,以减少大气污染和提升空气质量。违反规定者将受到处罚。请注意遵守。

    2024年4月22日
    022
  • 扬州宝应县限行通知: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排放标准限制

    限行柴油货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限行范围:宝应城区及开发区指定道路和广场。限行时间:全天候24小时。违规将受罚。2023年1月4日起生效。

    2024年4月22日
    024
  • 扬州江都城区发布中型厢式货车限行通知

    调整江都城区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限制通行措施的公告:为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便民利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城区允许中型厢式货车通行。但在上下班高峰时段,符合条件的车辆不得在部分黄牌货车限行区域通行。遇有交通管制时,车辆需服从现场指挥。公告自2024年4月15日起施行,其他不一致的限行公告以本公告为准。如有政策调整,将另行发布公告。

    2024年4月22日
    011
  • 扬州市区中型货车限行规定

    调整市区中型厢式货车限行措施公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允许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享有通行便利。禁止驶入特定区域和道路,需符合桥梁承载规定,并可申请通行证。遇交通管制须服从现场指挥。生效日期为2024年4月2日。请遵守限行规定,其他限行公告以本公告为准。如有调整将另行公告。

    2024年4月22日
    040
  • 扬州高邮市国三及以下限行规定

    关于对我市城市建成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的通告。自2023年6月1日起,为加强空气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限制在我市中心城区行驶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区域包括X251县道至波司登大道以及G233国道至邮汉线的区域,全天禁止通行。如违反规定,将面临处罚。请广大车主知晓。高邮市公安局、扬州市高邮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22日
    020
  • 扬州周边道路限行通知:高邮城区中小学校区限行措施

    根据教育部要求,高邮市进行了对中小学作息时间的调整。为了保障学生和居民的交通安全,高邮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已对部分周边道路限行禁停管理措施进行调整。详细调整内容包括禁行时段和临时停车泊位等,详见公告。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并遵守交通规则。

    2024年4月22日
    015
  • 扬州市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限行政策调整公告

    市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摩托车限制通行措施调整公告:禁止在特定区域内通行,违者将受罚。调整自2022年3月10日起生效,之前的通告废止。扬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

    2024年4月22日
    023
  • 扬州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限行管理规定

    扬州市区及各县(市、区)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管理规定。市区中心城区限行区域包括沙湾南路至邮汉线,具体限行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起。江都区限行区域包括江洲路至江淮路,限行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起。宝应县限行区域包括运河路至南园路,限行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起。高邮市中心城区限行区域为X251县道至邮汉线和G233国道至通湖东路,限行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起。

    2024年4月22日
    031
  • 扬州是否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实施限行措施?

    实施自2023年3月1日起的交通管理措施,针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在本市中心城区内的道路禁止通行。这一举措旨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提升空气质量。违反规定者将受到处罚。此举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及市政府办公室通知(扬府办发〔2022〕74号)的相关要求。

    2024年4月22日
    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