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广陵区就业困难人员;
4、自觉遵守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规定。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⑴中共党员;⑵优秀退伍军人;⑶在单位工作期间担任过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会干部或优秀班干部;⑷具有企业人事、劳资、财务、档案等工作经历或者相关专业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2、邮箱报名:符合条件人员将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等证明材料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包(以“招聘岗位代码+姓名”命名)投递至邮箱xxgs0807@qq.com
3、现场报名地址:
扬州市广陵区行政服务中心(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12号泰达Y—MSD12栋)10层1017。
符合条件人员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本人2张二寸近期免冠照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等证明材料现场报名。参加公开招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新欣公司负责对报名人员的年龄、就业困难人员证明等报考材料进行审查。
(二)综合测试
根据岗位要求,由新欣公司组织综合测试,包括面谈和基本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新欣公司组织,按有关规定实施。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视作放弃体检。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新欣公司参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与扬州新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纳入公益性岗位人员队伍进行管理。期间用工管理按公益性岗位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14-8207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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