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旅游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公告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及辅导员,要求中共党员及硕士以上学历。报名时间6月1日-9日,查看岗位条件及流程。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扬州市毓秀路88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

1.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岗位(编号A01):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8周岁,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专职辅导员岗位(编号A02-A05):年龄不超过38周岁,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报考条件

1.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岗位:政治面貌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2.专职辅导员岗位:政治面貌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正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

(2)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1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6月1日9∶00-6月9日16∶00;

2.资格初审:6月1日9∶00-6月10日16∶00;

3.陈述申辩:6月1日-6月1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6月1日9∶00-6月11日18∶00;

5.缴费确认:6月1日9∶00-6月12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对于通过资格初审且已缴费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核,报名费用一律不退。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jstc.edu.cn/)公布。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因未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招聘要求的相关信息及提供招聘要求的相关材料附件,导致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不能通过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考生简历(含学习经历,从高中填起)”栏中填写学习经历(具体学校、专业及起止年月)、工作经历(不含实习等兼职工作经历)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具体单位、职务及起始年月),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应届生请在“考生简历(含学习经历,从高中填起)”栏最后备注“未落实工作单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在“材料信息”栏中上传招聘要求的相关材料附件,具体如下:

(1)身份证正反面。

(2)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出具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暂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或其他学籍证明材料。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近6个月)。

(4)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或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或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

(5)未就业的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未签署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网签证明);已就业的须提供离职证明(注明的离职时间须在网上报名前)。

3.本公告招聘岗位为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6年6月15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岗位(编号A01)考试方式为:笔试、试讲、面试。

1.笔试

笔试暂定于2026年6月27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提前在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jstc.edu.cn/)公布。应聘人员需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笔试结合招聘岗位实际工作要求,从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将在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网站(www.jstc.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试讲和面试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或放弃复审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试讲和面试。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1:3,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和面试人选。进入资格复审、试讲和面试人员名单、岗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网站(www.jstc.edu.cn)公布。

2.试讲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的能力。试讲成绩达到7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试讲成绩当场公布。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面试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4.总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30%。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试讲成绩较高者优先;如总成绩、试讲成绩同分,排序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如所有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二)专职辅导员岗位(编号A02-A05)考核方式:笔试、心理测试、面试。

1.笔试

笔试暂定于2026年6月27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提前在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jstc.edu.cn/)公布。应聘人员需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笔试结合招聘岗位实际工作要求,从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为100分)为合格。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将在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网站(www.jstc.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心理测试、面试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或放弃复审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心理测试、面试。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1:3,按实际人数确定心理测试、面试人选。进入资格复审、心理测试和面试的人员名单、岗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网站(www.jstc.edu.cn)公布。

2.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以在线答题形式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3.面试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4.总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如所有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三)资格复审

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岗位资格复审在参加试讲前进行;专职辅导员岗位资格复审在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在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网站(www.jstc.edu.cn)公布,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相关事宜,无法联系者视为主动放弃。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

2.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出具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暂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或其他学籍证明材料。

3.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近6个月);

4.班级、院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5.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须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起止年月;

6.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须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起止年月。

7.未就业的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未签署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网签证明);已就业的须提供离职证明(注明的离职时间须在网上报名前)。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切实把好引进人才的政治关、师德师风关、学术关,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专任教师岗)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4年以上(含试用期)。

聘用备案后,30个工作日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4-87431394、0514-87431662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4-87437755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

2026年5月28日

附件:江苏旅游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公告-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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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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