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医学院关于公开招聘教学管理人员的公告

我们现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要求应聘者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热爱管理工作且熟悉高等教育课程体系。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需具备良好的英语运用和人际沟通能力。对于资格审查,我们将根据条件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查,并通知进入考核的人员。拟聘用人员将进行体检,并在公示期间进行公示和聘用。聘用期间将提供岗前培训,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正式聘用。有意应聘者请联系扬州大学医学院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514)87978804,E-mail:yixy@yzu.edu.cn。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

一、应聘条件

1.学历学位及专业背景: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热爱管理工作,熟悉高等教育课程体系和高等教育规律,具备良好的英语运用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

4.责任心强,细致、严谨;学习能力强、有钻研精神,具有良好的沟通及团队协作能力。

二、应聘者须提供如下资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三、招聘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8日

四、资格审查

我院根据招聘专业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名单。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五、考核

由院综合办公室组建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具体考核事宜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并组织进行体检。拟聘用人员的体检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根据考核情况,结合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聘用:对公示期间没有争议的应聘人员,与扬州扬大润扬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由扬州大学医学院统一管理。

八、培训及试用

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跟班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正式聘用。

九、待遇

1.月基本工资不低于扬州市最低工资,五险一金按国家规定办理;

2.考核奖(具体办法另订);

3.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扬州大学医学院综合办公室(江阳路北校区19号楼813办公室)

联系人:许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514)87978804   E-mail:yixy@yzu.edu.cn

单位地址:扬州市江阳中路136号

邮编:22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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