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0】2号)、《省人社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文件精神,我市将面向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开发公益性岗位,现就有关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条件
1、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相关技能要求;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仪征籍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1)由民政部门确定的低收入人口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低保、低保边缘、特困人员、支出型困难家庭和其他困难家庭);
(2)由人社部门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高校毕业生;
(3)由工会部门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4)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优抚对象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5)持有部队退役证件的高校毕业生;
(6)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具有被征地农民身份的高校毕业生;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以上条件须在报名期间仍然有效。
二、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8月25日—9月5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现场报名地点: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侧人社16号窗口;联系人花文超,联系电话0514-80290122。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在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上下载《2025年仪征市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1);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5)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以及岗位需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二)岗位开发
由市人社局根据审核通过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数量,结合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性别、专业、家庭情况,采集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乡村振兴、政务服务、社区管理服务、执法辅助等公共服务类公益性岗位。
(三)选聘方式
选聘采取综合评价加面谈形式,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岗位选聘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选聘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的,可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牵头办理公益性岗位录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正式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正式聘用人员工资不低于仪征市最低工资标准。
附件1:附件:2025年仪征市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x
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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