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我公司根据业务需要招聘辅助工1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 应聘人员应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符合所报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有关要求,详细如下:
辅助工(物资管理)招聘信息
序号 |
工种 |
人数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考核 方式 |
1 |
辅助工(物资管理) |
1 |
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身心健康,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廉洁从业,具有良好工作能力与道德品行。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
笔试 面试 |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周六周日休息)
2.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扬州对外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邗江中路119号,扬州国际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期三楼316室)
联系人:毛女士,电话:0514-87954709。
3.报名程序
报名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学信网网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现场填写《应聘承诺书》和《应聘人员登记表》报名。
(二)综合考评
1.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
(1)笔试。考察基本文化和相关专业知识。
(2)面试。考察企业文化认知、综合素质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个人职业发展方向等开放式题目。
2. 笔试、面试时间,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三)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四)录用与管理
根据考核结果、体检以及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与扬州对外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及其他各项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工单位办理报到入职事宜。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用人员必须遵守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参照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试用期考核、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对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解除合同。试用期内薪酬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扬州对外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工作组。
招聘咨询:毛女士
电话:0514-87954709
2025年1月3日
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网】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
回复【旅游】获取扬州旅游景点等信息
回复【九价】获取扬州九价hpv疫苗信息
回复【瘦西湖】获取瘦西湖门票预约入口
回复【博物馆】获取大运河博物馆预约入口
回复【机场大巴】获取扬州机场大巴时刻表
回复【新冠疫苗】获取扬州新冠疫苗接种点
回复【核酸检测】获取扬城采样小屋入口
回复【异地就医】获取异地就医备案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