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仪化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应聘人员应符合报考相应岗位的具体条件,并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一般在20-40周岁之间(1984年6月01日至2004年6月01日期间出生),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国家、省、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
(6)国家、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回避情形
公安机关民警和辅警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人员,不得报考该民警、辅警同一部门岗位,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三)同等条件下,下列人员优先招聘
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工亡辅警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共招聘辅警3名。岗位明细和具体条件详见《扬州市公安局仪化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附后)。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仪化分局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总体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将结合实际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人员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01日至6月11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者填写《仪化分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附后),连同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2504113981 QQ.com。报名截止后,进行资格审核,以电话等方式通知符合条件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和考试(考核)。
3.报名材料:
(1)仪化分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附后);
(2)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相片(证件照)2张;
(6)退役军人提供证明材料(复员证或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报告。
4.未按要求参加报名或者提供材料不全的,视为审查不合格。
(二)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考试程序,考试包括体能测评、笔试、业务技能考核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评。报考人员需进行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两项体能测评(具体岗位详见《简介表》)。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测评达标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体能测评标准(附后)参照《公安部综合体能考评标准》、《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执行;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考试内容主要为时事政治、基本法律常识、基本文学常识等;
3.业务技能考核。报考人员,需要进行相关专业技能考核。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及要求另行通知。
4.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语言表达、沟通交流和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采用百分制计分;
5.总成绩计算方式:
(1)按笔试成绩占35%、业务技能成绩占35%、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2)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三)体检
1.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岗位末位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由仪化分局统一安排组织,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治考察程序,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先同岗位、后其他岗位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
(六)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录用,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按规定执行。
在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环节,因应聘人员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四、福利待遇
正式录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其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本单位规范发放辅警工资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应聘者应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信息填写错误无法联系、不按要求回复、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微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招聘工作实行自律制度,即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未如实提供报名资料,未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评、笔试、业务技能考核、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本单位警务辅助岗位。
为确保本次招聘公平、公正,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进行监督,仪化分局纪检监督电话:0514-83233430。
六、其他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公告由仪化分局负责解释。
扬州市公安局仪化分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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