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学院介绍
扬州大学植物保护学院办学历史悠久,专业底蕴深厚。学院的办学历史溯源于1902年张謇先生创办的通海农学堂之农科。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南通学院农科及江南大学农艺专业组建而成苏北农学院农学专业,下设植物保护方向。1971年苏北农学院和迁扬办学的南京农学院(今南京农业大学)合并组建江苏农学院,下设植物保护专业,后成立植物保护系,1972年起招生。学院现有植物保护、生态学2个本科专业,其中植物保护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江苏省品牌专业。
学院拥有植物保护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植物保护学科是江苏省“十三五”“十四五”重点学科;生态学为二级学科硕士点、扬州大学重点学科。现有专任教师70余人,其中教授(研究员)21人,副教授(副研究员)16人,博士生导师15人,45岁以下专任教师100%具有博士学位。师资队伍中有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务院特贴专家、国家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等。
学院下设植物病理学系、昆虫学系、农药学系和生态学系4个系,“十三五”以来,学院教师先后主持和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江苏省重大、重点科研项目160多项,累计到账科研总经费达1.2亿元,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成果奖8项,授权发明专利30多项,在PNAS, Annual Review of Entomology, Advanced Materials等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300余篇,出版各类著作5部。
学院目前持续加强优质育人资源建设,构建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系,全面塑造学院原始创新、集成创新、交叉创新的新质态,为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学院”而努力奋斗!
02项目详情
一、项目定位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资助模式
1.资助强度:100-300万元。
2.资助期限:3年。
3.单位引进:在工作条件和个人待遇上给予额外支持,具体面议。
三、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四、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五、申报说明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按照项目指南要求,与学校(扬州大学)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待近期系统开通后开始登录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的要求用简体中文或英文在线填写申请书,并上传附件等材料。
3.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实行无纸化申请方式,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公正性承诺书等材料至依托单位,由依托单位审核后在线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4.在线填报时,若遇系统问题,请联系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联系电话86-10-62327021。
六、联系方式(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优青项目(海外)申报咨询:
扬州大学植物保护学院联系人:
1.杨老师
联系电话:15952738164
邮箱:gqyang@yzu.edu.cn
2.陈老师
联系电话:15105276545
邮箱:cxiao@yzu.edu.cn
03人才待遇:
依托我校申报并入选国家优青(海外)项目者
1.岗位:事业编制、教授、博士生导师(每年3个以上博硕士生招生指标,博士后招聘不限额)。
2.薪酬:年薪不低于70万元(人民币,税前),另加业绩奖励,上不封顶(不含国家补贴);同时,除国家奖励(津贴)外,江苏省和学校还将给予相应的配套奖金。
3.住房:学校提供购房补贴、安家费150万元,引进三年内提供校内周转房一套或提供相应的租房补贴。
4.经费:除享受国家政策补贴外,学校提供不低于35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和单台套100万以上的仪器购置补助,也可根据需要另行提供大型仪器设备费。
5.人才工程:依托我校申报并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项目,根据相关政策,可优先推荐江苏省和扬州市相关人才项目,形成待遇叠加。
6.其他:提供所需科研用房,自主组建科研团队;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提供附属医院便捷就医条件。
注:如入选“江苏特聘教授”,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12万元的岗位津贴(免税),提供100-200万元(特别优秀的提供400万元)的科研经费。对入选“双创计划”双创人才,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50-500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对入选的双创团队,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300-1000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其中个人生活补助不低于30%(免税);入选双创博士的,两年内省财政给予15万元的生活资助(免税)。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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