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招人!扬州一大批事业单位招聘!数百个岗位!涉及教育系统、健康系统、景区……

大量招人!扬州一大批事业单位招聘!数百个岗位!涉及教育系统、健康系统、景区......

本文汇总:

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5人公告、

2023年扬州市广陵区公立医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18人公告、

2023年扬州市广陵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31人公告、

2023年扬州市广陵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备案制教师20人公告、

2023年扬州仪征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95人公告、

2023年扬州高邮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146人公告、

扬州高邮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招聘教师49人公告、

2023年扬州市江都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49人公告、

扬州市江都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招聘教师78人公告、

2023年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4人公告、

2023年扬州市邗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备案制教师26人公告(二)、

2023年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31人公告、

2023年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

2023年3月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65人)

根据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广陵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23年3月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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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7日至2005年3月31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3年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岗位简介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简章)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0月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不得报考。

2023年10月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公而告之”栏目(http://www.yzglq.gov.cn/zggl/zfxxgk/xxgk.shtml),查询《2023年3月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在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网站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3月27日09∶00-3月3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3月27日09∶00-4月1日16∶00;

缴费时间:

2023年3月27日09∶00-4月2日16∶00。

报名网址: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http://www.yzglq.gov.cn/zggl/zfxxgk/xxgk.shtml)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应聘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报考指南、《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3月31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更改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岗位简介表》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后,相关单位招聘计划最终在该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根据拟聘用人员自主选择受聘情况相应自然减少乃至取消)。有关情况及时在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http://www.yzglq.gov.cn/zggl/zfxxgk/xxgk.shtml)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4月3日09:00-12:00重新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岗位简介表》中招聘条件列有各报考对象均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麻醉科、放射科、影像科、心电B超、全科等紧缺岗位(面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岗位除外),上述各类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数为各自招聘计划3倍及以下的,考试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6)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笔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联系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联系方式:0514-80826178),办理减免报名费用事宜。

(7)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在2023年4月19日-21日自行登录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http://www.yzglq.gov.cn/zggl/zfxxgk/xxgk.shtml)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报名期间,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关于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4月1日18:00;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超过4月2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各招聘岗位的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地点设在扬州市广陵区。笔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上午。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各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根据“报名注意事项”中第(5)条规定,考试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的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员即为参加面试的人选。大量招人!扬州一大批事业单位招聘!数百个岗位!涉及教育系统、健康系统、景区......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其中,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或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与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负责。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部门的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由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各自受聘单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先后顺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先后顺序>),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招聘结果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广陵区纪委监委0514-12388,广陵区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7365575,广陵区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0826090。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0826208 0514-8082617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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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23日

2023年扬州市广陵区公立医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18人公告

根据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广陵区公立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23年3月扬州市广陵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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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7日至2005年3月31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3年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岗位简介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公而告之”栏目(http://www.yzglq.gov.cn/zggl/zfxxgk/xxgk.shtml),查询《2023年3月扬州市广陵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在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网站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3月27日09∶00-3月3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3月27日09∶00-4月1日16∶00;

缴费时间:

2023年3月27日09∶00-4月2日16∶00。

报名网址: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http://www.yzglq.gov.cn/zggl/zfxxgk/xxgk.shtml)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应聘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报考指南、《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3月31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更改报名信息。

大量招人!扬州一大批事业单位招聘!数百个岗位!涉及教育系统、健康系统、景区......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岗位简介表》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http://www.yzglq.gov.cn/zggl/zfxxgk/xxgk.shtml)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4月3日09:00-12:00重新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数为各自招聘计划3倍及以下的,考试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6)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笔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联系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联系方式:0514-80826178),办理减免报名费用事宜。

(7)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在2023年4月19日-21日自行登录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http://www.yzglq.gov.cn/zggl/zfxxgk/xxgk.shtml)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报名期间,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关于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4月1日18:00;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得超过4月2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各招聘岗位的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地点设在扬州市广陵区。笔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上午。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各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根据“报名注意事项”中第(5)条规定,考试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的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员即为参加面试的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其中,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或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与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负责。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部门的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招聘结果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本次招聘人员为扬州市广陵区公立医院控制总额备案制人员,按照扬州市广陵区公立医院备案制人员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广陵区纪委监委0514-12388,广陵区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7365575。广陵区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0826090。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0826208 0514-80826178

附件:

大量招人!扬州一大批事业单位招聘!数百个岗位!涉及教育系统、健康系统、景区......

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23日

2023年扬州市广陵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31人公告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扬州市广陵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2023年3月扬州市广陵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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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6日至2005年3月29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3年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简章)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29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不得报考。

2023年9月2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公而告之”栏目(http://www.yzglq.gov.cn/zggl/zfxxgk/xxgk.shtml),查询《2023年3月扬州市广陵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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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在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http://www.yzglq.gov.cn/zggl/zfxxgk/xxgk.shtml)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3月26日09∶00-3月2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3月26日09∶00-3月30日16∶00;

缴费时间:

2023年3月26日09∶00-3月31日16∶00。

报名网址: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http://www.yzglq.gov.cn/zggl/zfxxgk/xxgk.shtml)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应聘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报考指南、《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3月29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更改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4月2日09:00-12:00重新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笔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联系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方式:0514-87365503),办理减免报名费用事宜。

(6)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在4月12日—4月14日自行登录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http://www.yzglq.gov.cn/zggl/zfxxgk/xxgk.shtml)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负责。报名期间,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关于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3月30日18:00;广陵区教育体育局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超过3月31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笔试考点设在扬州市广陵区。笔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负责。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协调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以试讲的形式进行。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在总成绩计算中,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增加面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统一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统筹负责。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系统的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结果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广陵区纪委监委0514-12388,广陵区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7365575。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广陵区教育体育局:0514-873650820514-87365503

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4-8082508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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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3月22日

2023年扬州市广陵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备案制教师20人公告

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扬州市广陵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2023年3月扬州市广陵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

大量招人!扬州一大批事业单位招聘!数百个岗位!涉及教育系统、健康系统、景区......

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6日至2005年3月29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3年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简章)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29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不得报考。

2023年9月2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公而告之”栏目(http://www.yzglq.gov.cn/zggl/zfxxgk/xxgk.shtml),查询《2023年3月扬州市广陵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

大量招人!扬州一大批事业单位招聘!数百个岗位!涉及教育系统、健康系统、景区......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在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http://www.yzglq.gov.cn/zggl/zfxxgk/xxgk.shtml)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3月26日09∶00-3月2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3月26日09∶00-3月30日16∶00;

缴费时间:

2023年3月26日09∶00-3月31日16∶00。

报名网址: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http://www.yzglq.gov.cn/zggl/zfxxgk/xxgk.shtml)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应聘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报考指南、《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3月29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更改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后,相关单位招聘计划最终在该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根据拟聘用人员自主选择受聘情况相应自然减少乃至取消)。有关情况,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4月2日09:00-12:00重新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笔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联系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方式:0514-87365503),办理减免报名费用事宜。

(6)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在4月12日—4月14日自行登录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http://www.yzglq.gov.cn/zggl/zfxxgk/xxgk.shtml)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负责。报名期间,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关于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3月30日18:00;广陵区教育体育局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超过3月31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笔试考点设在扬州市广陵区。笔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负责。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协调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以试讲的形式(其中幼儿园教师岗位另增加专业技能测试)进行。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在总成绩计算中,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增加面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统一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统筹负责。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系统的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由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各自受聘单位)。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结果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本次招聘的备案制教师性质为非事业编制人员,按我区备案制教师相关规定管理。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广陵区纪委监委0514-12388,广陵区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7365575。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0514-873650820514-87365503

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4-8082508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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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3月22日

2023年扬州仪征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95人公告

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2023年3月仪征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

大量招人!扬州一大批事业单位招聘!数百个岗位!涉及教育系统、健康系统、景区......

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6日至2005年3月29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3年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简章)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29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不得报考。

2023年9月2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www.yizheng.gov.cn)“公示公告”栏,查询《2023年3月仪征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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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在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3月26日09∶00-3月2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3月26日09∶00-3月30日16∶00;

缴费时间:

2023年3月26日09∶00-3月31日16∶00。

报名网址: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www.yizheng.gov.cn)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应聘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报考指南、《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3月29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更改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后,相关单位招聘计划最终在该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根据拟聘用人员自主选择受聘情况相应自然减少乃至取消)。有关情况,及时在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4月2日09:00-12:00重新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笔试结束后2-3个工作日联系仪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方式:0514-83450308)办理减免报名费用事宜。

(6)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在2023年4月12日-14日自行登录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www.yizheng.gov.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仪征市教育局负责。报名期间,仪征市教育局、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关于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仪征市教育局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3月30日18:00;仪征市教育局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超过3月31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1、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2、笔试地点设在仪征市。笔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上午。

3、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仪征市教育局负责。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仪征市教育局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协调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

高中和初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上课(无学生课堂)的形式(其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其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音乐教师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钢琴弹唱,体育教师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篮球技能,美术教师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速写和色彩创作。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其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模拟上课或说课占面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60%<美术教师速写占面试成绩的20%、色彩创作占面试成绩的40%>),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仪征市教育局统一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仪征市教育局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仪征市教育局统筹负责。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仪征市教育局按规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仪征市教育局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由仪征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各自受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资格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仪征市教育局、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仪征市纪委监委0514-83441100,仪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0514-83422903,仪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0514-83450315。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仪征市教育局、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3450308 0514-83450395

0514-8344128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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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仪征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2日

2023年扬州高邮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146人公告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高邮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2023年3月高邮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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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6日至2005年3月29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3年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具有教师序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教师序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报考江苏省高邮中等专业学校01-03岗位考生,按省规定可以通过公开招聘先行聘用,但被聘用人员应当在聘用之日起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简章),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29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不得报考。

2023年9月2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高邮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gaoyou.yangzhou.gov.cn),查询《2023年3月高邮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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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在高邮市人民政府网站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3月26日09∶00-3月2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3月26日09∶00-3月30日16∶00;

缴费时间:

2023年3月26日09∶00-3月31日16∶00。

报名网址:高邮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gaoyou.yangzhou.gov.cn)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应聘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报考指南、《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3月29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更改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后,相关单位招聘计划最终在该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根据拟聘用人员自主选择受聘情况相应自然减少乃至取消)。有关情况,及时在高邮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4月2日09:00-12:00重新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笔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联系高邮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联系方式0514-85080992)办理减免报名费用事宜。

(6)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在4月12-14日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高邮市教育体育局负责。报名期间,高邮市教育体育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关于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高邮市教育体育局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3月30日18:00;高邮市教育体育局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超过3月31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1.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2.笔试地点设在高邮市。笔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

3.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高邮市教育体育局负责。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高邮市教育体育局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协调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考核以微型课堂教学的形式进行,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含专业技能应知应会内容,具体要求将在面试前公布。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在总成绩计算中,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感染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高邮市教育体育局统一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高邮市教育体育局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高邮市教育体育局统筹负责。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高邮市教育体育局、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在高邮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由高邮市教育体育局会同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各自受聘单位。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现场抽签确定选岗顺序),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招聘结果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高邮市教育体育局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坚持招聘政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高邮市纪委监委驻高邮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514-85080902,高邮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14-80956105。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邮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高邮市教育体育局0514-85080992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4-8461408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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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邮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3月22

扬州高邮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招聘教师49人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制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4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高邮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现面向高邮市生源的我省2019级乡村学校定向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符合国家和省公开招聘文件有关报考资格条件规定,面向高邮市生源的我省2019级乡村定向师范生。同时,须具备本公告及《2023年高邮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与应聘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校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高邮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gaoyou.yangzhou.gov.cn),查询《2023年高邮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

大量招人!扬州一大批事业单位招聘!数百个岗位!涉及教育系统、健康系统、景区......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高邮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gaoyou.yangzhou.gov.cn)下载报名信息表,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后,将报名信息表电子档、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40347396@qq.com)。

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6日09∶00-3月2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3月26日09∶00-3月30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通过电子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后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其《岗位简介表》,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本次招聘不限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

(5)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表一份(电子档)、学生证、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查询记录(照片或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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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审查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高邮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资格初审期间,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高邮市教育体育局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2023年3月30日18:00;高邮市教育体育局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超过2023年3月31日12:00。

笔试前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由高邮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高邮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高邮市中山路356号1205人事科三)。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成绩(中国教师资格网成绩查询打印)。

4.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当场发放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地点设在高邮市。笔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三)体检

按招聘笔试成绩占比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比30%和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占比3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

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以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高邮市教育体育局统一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高邮市教育体育局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高邮市教育体育局统筹负责。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高邮市教育体育局、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由高邮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各自受聘单位。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以公开招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如该笔试成绩仍相同,以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如该考核成绩仍相同,则现场抽签确定选岗顺序),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资格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高邮市教育体育局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服务年限按照省有关规定及其定向就业协议执行。

五、纪律及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高邮市纪委监委驻高邮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514-85080902,高邮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14-80956105。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邮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高  邮  市  教 育 体 育 局  0514-85080992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4-8461408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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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邮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3月22日

2023年扬州市江都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49人公告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江都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2023年3月扬州市江都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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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6日至2005年3月29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 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3年毕业研究生(非在职), 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且“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拟聘工作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简章)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29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不得报考。

2023年9月2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江都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目(www.jiangdu.gov.cn/zgjd/zkly/list.shtml),查询《2023年3月扬州市江都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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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在江都区人民政府网站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3月26日09∶00-3月2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3月26日09∶00-3月30日16∶00;

缴费时间:

2023年3月26日09∶00-3月31日16∶00。

报名网址:江都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目(www.jiangdu.gov.cn/zgjd/zkly/list.shtml)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应聘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报考指南、《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3月29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更改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岗位简介表》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后,相关单位招聘计划最终在该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根据拟聘用人员自主选择受聘情况相应自然减少乃至取消)。有关情况,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4月2日09:00-12:00重新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2023年4月13日- 14日联系江都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方式:0514-86867813),办理减免报名费用事宜。

(6)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在2023年4月12日至14日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江都区教育局负责。报名期间,江都区教育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关于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江都区教育局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3月30日18:00;江都区教育局应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超过3月31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内容详见《岗位简介表》。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各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

笔试日期:2023年4月15日。笔试考点在江都区。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江都区教育局负责。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江都区教育局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协调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

面试以微型课堂教学形式进行。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增加专业技能测试。微型课堂教学内容在报考岗位对应的学科(专业)教材(或相关内容)中指定。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其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微型课堂教学占面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60%),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江都区教育局统一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江都区教育局统筹负责。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江都区教育局、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江都区教育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系统招聘岗位的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由江都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各自受聘单位。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资格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江都区教育局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江都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14-86532745。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6533860、8686781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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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2日

扬州市江都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招聘教师78人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制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4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扬州市江都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现面向扬州市江都区生源的我省2019级乡村学校定向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符合国家和省公开招聘文件有关报考资格条件规定,面向江都区生源的我省2019级乡村定向师范生。同时,须具备本公告及《2023年扬州市江都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大量招人!扬州一大批事业单位招聘!数百个岗位!涉及教育系统、健康系统、景区......中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江都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目(www.jiangdu.gov.cn/zgjd/zkly/list.shtml),查询《2023年扬州市江都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下载报名信息表(附件2),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后,将报名信息表电子档、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86533860@ 163.com )。

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6日9:00-3月2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3月26日9:00-3月30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通过电子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后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2.报名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岗位简介表》,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本次招聘不限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

3.资格审查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江都区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期间,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江都区教育局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2023年3月30日18:00;江都区教育局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超过2023年3月31日12:00。

笔试前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江都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江都区江仙女镇龙川北路8号江都区教育局行政楼215室)。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成绩(中国教师资格网成绩查询打印)。

4.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当场发放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日期:2023年4月15日。笔试考点设在江都区。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三)体检

按招聘笔试成绩占比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比30%和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占比3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

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以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江都区教育局统一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江都区教育局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江都区教育局统筹负责。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江都区教育局按规定在江都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目(www.jiangdu.gov.cn/zgjd/zkly/list.shtml)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由江都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各自受聘单位。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以公开招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如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招聘结果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江都区教育局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服务年限按照省有关规定及其定向就业协议执行。

五、纪律及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江都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14-86532745。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6533860 、8686781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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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2日

2023年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4人公告

根据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23年3月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

大量招人!扬州一大批事业单位招聘!数百个岗位!涉及教育系统、健康系统、景区......

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7日至2005年3月31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3年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岗位简介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简章)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0月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不得报考。

2023年10月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页(http://www.hj.gov.cn/zghjz/2023hjsyzp/23hjsyzp.shtml),查询《2023年3月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3月27日09∶00-3月3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3月27日09∶00-4月1日16∶00;

缴费时间:

2023年3月27日09∶00-4月2日16∶00。

报名网址: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页(http://www.hj.gov.cn/zghjz/2023hjsyzp/23hjsyzp.shtml)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应聘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报考指南、《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3月31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更改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页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4月3日09:00—12:00重新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笔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联系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方式:0514-82980986),办理减免报名费用事宜。

(6)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在2023年4月19日—21日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报名期间,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关于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4月1日18:00;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超过4月2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各招聘岗位的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日期:2023年4月22日上午。笔试地点设在扬州市邗江区。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各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该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负责。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招聘结果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扬州市邗江区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扬州市邗江区纪委监委派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14-80981839,扬州市邗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514-82980779。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扬州市邗江区卫健委0514-82980986

扬州市邗江区人社局0514-87963935

附件

大量招人!扬州一大批事业单位招聘!数百个岗位!涉及教育系统、健康系统、景区......

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邗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22日

2023年扬州市邗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备案制教师26人公告(二)

根据本区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扬州市邗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2023年3月扬州市邗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二)(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大量招人!扬州一大批事业单位招聘!数百个岗位!涉及教育系统、健康系统、景区......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6日至2005年3月29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3年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岗位简介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29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不得报考。

2023年9月2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扬州市邗江区政府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页(http://www.hj.gov.cn/zghjz/2023hjsyzp/23hjsyzp.shtml)查询《2023年3月扬州市邗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二)。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页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3月26日09∶00-3月2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3月26日09∶00-3月30日16∶00;

缴费时间:

2023年3月26日09∶00-3月31日16∶00。

报名网址:扬州市邗江区政府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页(http://www.hj.gov.cn/zghjz/2023hjsyzp/23hjsyzp.shtml)。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应聘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报考指南、《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3月29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更改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后,相关单位招聘计划最终在该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根据拟聘用人员自主选择受聘情况相应自然减少乃至取消)。有关情况,及时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页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4月2日09:00-16:00重新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笔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联系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514-87869781)办理减免报名费用事宜。

(6)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在4月12日—4月14日自行登录扬州市邗江区政府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页(http://www.hj.gov.cn/zghjz/2023hjsyzp/23hjsyzp.shtml)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负责。报名期间,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3月30日18:00;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应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得超过3月31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1.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2.笔试地点设置在邗江区。笔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上午。

3.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负责。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在面试前3天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协调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考核以微型课堂教学和现场答辩的形式(其中音乐、美术及幼儿园教师岗位增加专业技能测试)进行。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在总成绩计算中,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统一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统筹负责。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按规定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页等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由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各自受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资格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本次聘用的备案制教师性质为非事业编制人员,一经录用,按相关规定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劳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本次聘用的备案制教师在岗位设置、职称评聘、进修培训、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与编制内人员同等享受。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退休后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参照相关人事管理规定由用人单位组织管理与考核。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坚持招聘政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须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扬州市邗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0514-87636590。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78622660514-87869781

附件

大量招人!扬州一大批事业单位招聘!数百个岗位!涉及教育系统、健康系统、景区......

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2日

2023年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31人公告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2023年3月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

大量招人!扬州一大批事业单位招聘!数百个岗位!涉及教育系统、健康系统、景区......

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6日至2005年3月29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3年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简章)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29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不得报考。

2023年9月2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xh.yangzhou.gov.cn/),查询《2023年3月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也可登录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yangzhou.gov.cn)查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在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网站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3月26日09∶00-3月2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3月26日09∶00-3月30日16∶00;

缴费时间:

2023年3月26日09∶00-3月31日16∶00;

报名网址: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xh.yangzhou.gov.cn/)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应聘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报考指南、《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3月29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4月2日09:00-12:00重新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笔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联系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联系方式:0514-87317820),办理减免报名费用事宜。

(6)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在4月12日—4月14日自行登录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和招聘单位负责。报名期间,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和招聘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关于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和招聘单位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3月30日18:00;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和招聘单位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超过3月31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笔试地点设在扬州市区。笔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协调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考核以微型课堂教学和现场答辩的形式(其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及幼儿园教师岗位增加专业技能测试)进行。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感染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按规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学校的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招聘结果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和招聘单位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514-80978061。邀请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景区纪工委0514-87937600。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7937017 87317820 82800053(梅岭小学、梅岭小学上方寺分校) 87344378(金太阳幼儿园)

附件

大量招人!扬州一大批事业单位招聘!数百个岗位!涉及教育系统、健康系统、景区......

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22日

2023年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

根据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23年3月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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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7日至2005年3月31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3年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岗位简介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简章)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0月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不得报考。

2023年10月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网(http://sxh.yangzhou.gov.cn/),查询《2023年3月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也可登录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yangzhou.gov.cn)查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在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网站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3月27日09∶00-3月3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3月27日09∶00-4月1日16∶00;

缴费时间:

2023年3月27日09∶00-4月2日16∶00。

报名网址: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xh.yangzhou.gov.cn/)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应聘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公告、报考指南、《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3月31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更改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4月3日09:00-12:00重新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笔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联系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联系方式:0514-87317820),办理减免报名费用事宜。

(6)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在4月19日—4月21日自行登录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和招聘单位负责。报名期间,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和招聘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关于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和招聘单位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4月1日18:00;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和招聘单位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超过4月2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各招聘岗位的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地点设在扬州市区。笔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确定各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按规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学校的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招聘结果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和招聘单位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514-80978061。邀请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景区纪工委0514-87937600。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7930081871119278731782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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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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