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扬人社﹝2021﹞52号)文件要求,经用人单位招聘、面试等程序,确定邓**、颜**两人就业困难人员拟安置在公益性岗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8月14日—8月2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可向扬州市广陵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87310923
附件:附件:2026年8月广陵区拟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xlsx(访问官网获取详情)
扬州市广陵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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