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驾驶员公告

扬州拓普人才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驾驶员,派遣至扬州产业投资发展集团。了解报考条件、招聘程序及网络报名时间。点击查看岗位详情与报名流程。

因工作需要,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驾驶员1名,派遣至扬州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规范运行,严密组织,始终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确保公平公正,严明纪律,强化监督。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驾驶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中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

(4)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

(5)具有其他不能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适岗能力评价、资格复审、面试、驾驶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843按照指引注册和报名,并在报名时上传岗位所需材料,不按要求操作被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7月4日09:00—7月10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资格初审时间:

2026年7月4日09:00—7月10日17: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补充材料)时间:

2026年7月4日09:00—7月10日18: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6年7月4日09:00—7月10日19: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即为报名成功。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提出陈述申辩。岗位要求及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514-87012586。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报名材料,报名所需上传材料详见报名系统。

(2)凡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在招聘全过程,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3)招聘岗位的面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若岗位未达开考比例,将延长报名时间5个工作日;延长报名结束后,若报名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岗位简介表》要求中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4日。

3、适岗能力评价

初审合格人数达到1:3,但未达到1:5,则按实际通过人数进入面试。初审合格人数的比例超过1:5,则根据报名时提供的材料信息,对资格初审合格的人选进行适岗能力评价,最终根据适岗能力评价分数由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单(末位分数并列的,一并参加),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相关公众号公布。适岗能力评价依据应聘者报名时上传的材料进行评分(主要围绕驾照准驾等级、驾驶员工作年限、工作单位性质、是否退役军人、是否党员或预备党员、户籍等方面),报名截止后,应聘者不得补充材料参与评分。适岗能力评价分数不计入总成绩。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盖章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根据适岗能力评价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进行陈述、申辩。

(三)面试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驾驶技能测试

面试合格人员,进入驾驶技能测试环节,采用百分制计分,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驾驶素养和驾驶技能(含场地驾驶和道路安全文明驾驶)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方式

按面试成绩占40%、驾驶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统筹组织,按有关规定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体检不合格、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方式依序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因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方式依序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与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相关待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由本人负责处理。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工资约6-8万元;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4-80978241。

五、本公告由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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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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