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防救援工作需要,扬州市消防救援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延期招聘财审文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岗位要求及报名地址
招聘计划:计划招聘政府专职队财审文员7人。
政府专职消防财审文员:负责财务核算、资产管理、审计、出纳等相关工作。
具体资格条件和岗位明细详见附件一:《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报名地址:人员报名材料交至意向县(市、区)消防救援局。所有材料由县(市、区)消防救援局统一收集、由扬州市消防救援局集中组织审核。
二、招聘条件
政府专职消防财审文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2.持有初级及以上会计或审计资格证书。
3.熟悉政府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及财经法律法规,能独立处理会计业务;具有中级会计职称。两年以上会计、审计等相关岗位的从业经验,具有行政事业单位从业经验者优先。
4.身体健康,政审合格,品行端正,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5.报考江都、高邮、宝应岗位人员,工作单位仅限于当地。
6.人员选拔按各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比例,未满足1:3招录比例不组织考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个人不良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
4.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5.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或者有严重政治性问题的;
6.有影响工作的慢性腰腿痛、扁平足(足弓消失)、严重脱肛、疝气等疾病、主要器官或者部位有手术史;
7.有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瘢痕;
8.有疥疮、与麻风病人同吃同住等密切接触史、牛皮癣、头部黄癣、吸毒、性病以及其他传染病等;
9.有经常胸痛、心慌、腹泻、吐酸水、咳嗽、哮喘、贫血、肾炎、结核病、肝炎(携带者)等;
10.有癫痫(羊角风),经常头痛、头晕、晕厥,有精神病史,严重口吃(结巴)等;
11.有遗尿症、梦游症等症状;
12.有耳聋,慢性中耳炎,明显斜眼、色盲;
13.有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
14.有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疾病,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15.有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等;
16.已评定残疾等级、有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明显缺陷、功能异常等;
17.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技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现场报名,应聘者现场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扬州市消防救援局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政治审查表;
(3)本人身份证以及户口本复印件;
(4)学历证书复印件;
(5)6个月内个人征信报告;
(6)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7)所报考岗位所需证书、相关专业佐证等材料复印件。
现场报名时间:2026年4月23日-4月30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14:30-17:30。截止时间为4月30日17:30。
2、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要求以及招录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财务会计基础理论、计算、案例分析等相关内容,总分100分。
2.笔试人选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开展(不足该比例的不组织考核),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下一项目考核的参加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3.笔试要求: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会统一通知。未按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笔试成绩通过会进行电话通知,请在笔试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技能测试。
1、测试内容
(1)考核核心能力:如Excel高级应用、财务软件操作、数据处理与报表能力、基础办公与合规意识。
(2)现场统一机考。
(3)现场问答,验证真实水平,防止代考。
(4)防作弊措施:禁止切屏、现场抽查口述操作逻辑、提交源文件,检查公式是否自己写。
2、注意事项
(1)测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准时到达,迟到20分钟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测试资格。
(2)按笔试成绩排名,取1:3比例择优参加技能测试(含同分并列者)。
(3)所有通讯工具根据分组交指定人员统一保管,测评结束后到指定区域领取。
(4)考生不得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即取消测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五)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由扬州市消防救援局统一开展,心理测试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政府专职消防财审文员:参加体检人员,按笔试成绩50%、技能成绩25%、面试成绩25%,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有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招录单位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视情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由相应消防救援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派至扬州各县(市、区)乡镇工作。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试用期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拟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本次招聘后,一年内如有人员流失情况,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在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待遇发展
经初审、笔试、技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等合格并公示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事档案。
(一)薪资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人员薪资待遇随着政府财政投入和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升。人员实行等级晋升制度,工资随等级晋升递增,年节福利按照工会相关标准执行。
1.工资和保险。根据个人岗位及考核予以分级定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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