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本次招聘为长期岗位,涵盖多个专业,要求博士、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38至50周岁。报名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进行,无需报名费。欢迎符合条件的人才踊跃报考。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扬州市华扬西路19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

岗位表编号:A01-02、05-07、10-14、16-17岗位,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8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岗位表编号:A04、09岗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岗位表编号:A03、08、15岗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要求”按《江苏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4月20日9∶00-12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4月20日9∶00-12月28日16∶00;

3.陈述申辩:4月20日-12月29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4月20日9∶00-12月29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科研成果”栏中补充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并标明是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等信息)和研究课题(注明主持或参与以及排名、科研经费等信息)。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成绩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所学课程的证明材料。

(二)考核

考核时间和地点以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1.A01-03、05-08、10-16岗位考核方式为试讲与面试。

①试讲: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7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姓名、试讲成绩、岗位、排名将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ypi.edu.cn)公布。

②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试讲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

③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最终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试讲成绩、面试成绩、最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2.A04、09岗位考试考核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与面试。

①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7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姓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岗位、排名将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ypi.edu.cn)公布。

②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

③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最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最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3.A17岗位的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

①笔试:主要考察专业(含专业方向)知识及专业素养等,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ypi.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将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ypi.edu.cn)公布。

②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7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

③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切实把好引进人才的政治关、师德师风关、学术关,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聘用备案后,在3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人才办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4-87433389、87433015

七、招聘工作监督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4-87433022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4月16日

附件: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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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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