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生态科技新城最新购房优惠政策汇总

扬州生态科技新城购房优惠政策来啦!大专及以上人才购房享5万元补贴,社保缴纳满一定年限可额外获得购房补贴,赶紧了解详情,把握购房机会!

  扬州生态科技新城最新购房优惠政策

  一、优惠政策适用对象

  1、在新城、拟来新城就业的大专及以上人才(含在读)在新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可参照大专及以上人才执行)。

  2、在新城、拟来新城就业的大专及以上人才为父母或子女在新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3、区内户籍、有改善性需求(含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大专及以上人才家庭在新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4、在新城工作且在新城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本人或者给父母及子女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5、在新城自主创业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的法人本人或者给父母及子女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二、购房范围

  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新建商品住房”,是指在新城范围内现售、预售的商品住房,商品住房建筑面积不小于70平方米。

  三、购房优惠标准及相关政策

  1、在新城、拟来新城就业的大专及以上人才(含在读)第1类至第3类适用对象人员,均可申领人才购房优惠凭证5万元。

  2、在读全日制大学生(大专及以上)父母缴存住房公积金(含异地缴存)
,如父母一方拥有房屋共有产权,可以提取父母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符合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父母可以作为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

  3、在新城工作、缴纳社保的第4类适用对象人员,凭社保缴纳证明,在新城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社保缴纳满1年、3年及5年以上分别按购房发票价(不含增值税)的2%、3%及4%给予补贴(各100名,名额满即止)。

  4、在新城自主创业的个体工商户第5类适用对象人员,在新城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根据营业执照时间满1年、3年及5年以上分别按购房发票价(不含增值税)的2%、3%及4%给予补贴(各100名,名额满即止)。

  5、适用对象可同时享受市、区两级优惠政策,本次优惠政策不可叠加享受,且不与新城其他人才优惠政策同时享受,但采用就高原则。

  6、本次优惠政策与房屋征收 (搬迁) 补偿房票可同时享受。

  四、购房优惠使用管理

  (一)人才优惠凭证

  1、购房优惠凭证是适用对象在新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用于抵扣等额房款的凭证,购房优惠凭证样式由区规建局统一制定。

  2、规建局向镇(片区)发放300张购房优惠凭证(每张价值5万元)。

  3、购房优惠凭证在 2024 年9月1日至 2025年8月31日内有效(具体以适用对象在
2024年9月1日后进行购买并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购房优惠凭证有效使用期为 1 个月(具体以购房优惠凭证标注时间为准),逾期需重新申领。

  4、购房优惠凭证的使用管理遵循“一人一证、一房一证、诚实守信、公开透明、专款专用”原则,不可叠加使用。购房优惠凭证应实名领取并使用,不可提现、不可拆分、不可转让、不可赠与。

  5、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向所在地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递交申请材料(一式两份),由镇(街道)受理单位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实(加盖专用章)后,向申领人核发购房优惠凭证。

  6、申领人购房时将购房优惠凭证及申领资料(复印件)交付房地产开发企业核验后,作为等额的购房款使用。

  7、房地产开发企业定期将已收的购房优惠凭证、个人申请表、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开具的新建商品住房认购资金证明和首付发票报送至区规建局,由区规建局会同区财政局进行结算。

  8、购房优惠凭证及申领材料发生遗失的,申领人应及时向所在地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挂失手续。

  9、购房优惠凭证申领人、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如有欺骗、隐瞒、造假等行为的,购房优惠凭证应退回,同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缴纳社保及自主创业人员优惠

  1、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收集提交拟购房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或营业执照证明(一式两份),由区人社办负责审核社保缴纳证明,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审核营业执照证明,并加盖公章。

  2、房地产企业将审核通过的购房人社保缴纳证明或营业执照证明及拟购商品房价格信息报区规建局,区规建局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

  3、房地产企业在通过审核后,在交易时给予购房户相应金额的购房优惠。

  4、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网签完成,且全款支付后,凭相关证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报送补贴申请至区规建局,由区规建局会同区财政局进行结算,将补贴返还房地产企业。

  5、购房优惠申领人、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如有欺骗、隐瞒、造假等行为的,购房优惠应退回,同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相关事项

  本政策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为1年。

  来源:扬州生态科技新城

温馨提示:微信关注公众号【扬州本地网】,私信回复【人才补贴】,获取更多扬州购房、租房等人才补贴政策。

微信搜索公众号【扬州本地网】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
回复【旅游】获取扬州旅游景点等信息
回复【九价】获取扬州九价hpv疫苗信息
回复【瘦西湖】获取瘦西湖门票预约入口
回复【博物馆】获取大运河博物馆预约入口
回复【机场大巴】获取扬州机场大巴时刻表
回复【新冠疫苗】获取扬州新冠疫苗接种点
回复【核酸检测】获取扬城采样小屋入口
回复【异地就医】获取异地就医备案指南

(0)
fengfeng
上一篇 2025年1月9日 下午12:11
下一篇 2025年1月9日 下午12:11

相关推荐

  • 扬州文汇街道HPV疫苗预约方式

      特别提醒 本次预约不限制户籍! 本次发放四价HPV疫苗每次80支,九价HPV疫苗每次50支,预约开始时间为2023年3月2日、3日、4日、6日、7日、8日每天上午9点,预约成功…

    2023年3月7日
    090
  • 扬州景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指南:对象、标准及联系方式

    景区人才购房补贴,最高300万!符合条件的35岁以下人才,可申请购房补贴。立即了解详情并申请!

    2025年1月9日
    05
  • 2024高邮两癌筛查攻略:高效简洁的健康指南

    免费的“两癌”筛查包括宫颈癌和乳腺癌。35-64岁的女性可以参加此筛查活动,2023年参与过的人今年不再检查。筛查地点在高邮市妇幼保健院2号楼一楼的“两癌”筛查门诊,筛查时间是每周一到周五全天,周六上午。宫颈癌筛查项目包括妇科检查、白带常规和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乳腺癌筛查项目包括乳腺手诊和乳腺彩超。参与者需要携带身份证到社区报名登记。请避开月经期进行检查,并在检查前48小时禁止性生活、阴道冲洗和上药。

    2024年4月22日
    015
  • 扬州新国标电动车常见问题解答:购买指南及注意事项

    了解新国标电动车法规!本文解析新国标电动车分类、上牌流程、驾驶证要求、保险规定等,帮助您合法骑行。了解电动自行车、轻便摩托车、摩托车区别,并获取过渡期信息。

    2024年5月16日
    030
  • 扬州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待遇,费用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

    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员因住院和门特发生的合规费用,个人承担超过1.5万元的可以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根据费用高低分段确定报销比例,不设最高支付限额。参保困难人员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比普通参保患者降低50%,大病保险各分段报销比例比普通参保患者提高5个百分点。

    2023年12月12日
    0375
  • 扬州江都区婚姻登记处:地址、电话及交通指南

    扬州江都区婚姻登记处,快速办理结婚登记!了解结婚登记条件、证件要求及流程,点击查看详情,现在就预约!

    2024年12月24日 办事
    03
  • 2024年扬州广陵经开区癌症筛查安排

    2024年扬州广陵经开区免费两癌筛查安排。35-64周岁适龄妇女可免费进行宫颈癌、乳腺癌筛查。优先保障低保及未筛查人群。筛查地点:广陵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筛查项目包括妇科检查、宫颈脱落细胞检查、白带检验和乳腺临床检查、乳腺B超检查。名额有限,预约电话:0514-80367831、0514-80367871。请携带身份证进行检查。

    2024年4月22日
    022
  • 扬州医保参保指南:2024年最新政策及流程

    扬州医保办理条件详解!城镇居民、职工如何办理?立即获取完整指南,快速办理医保!

    2024年12月24日
    022
  • 扬州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条件

    我们为高校和职业学校的2024届毕业生提供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包括城乡低保家庭、残疾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者、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及特困人员。请注意,每位毕业生只能以其中一种身份享受补贴。通过我们的支持,您可以得到帮助开启职业生涯。

    2024年5月15日
    021
  • 扬州市区居养狗的条件简介及相关要求

    根据《扬州市市区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市区居民养犬需满足以下条件: 1)持有本市户口或合法身份证明;2)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具有固定住所并独户居住;4)签订养犬责任书;5)所养犬只符合数量、品种、标准的规定。居民需前往畜牧兽医部门接种狂犬疫苗并办理免疫登记、植入电子芯片,领取相应证件和牌,并按规定缴纳费用。饲养人还需按照免疫登记证的期限到畜牧兽医部门继续接种狂犬疫苗。

    2023年10月21日
    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