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个人消费发票抽奖活动
活动时间
2023年6月18日至2023年11月15日,共十期安排如下:
第一期:6月18日-6月30日,抽奖及公布时间:7月10日
第二期:7月1日-7月15日,抽奖及公布时间:7月25日
第三期:7月16日-7月31日,抽奖及公布时间:8月10日
第四期:8月1日-8月15日,抽奖及公布时间:8月25日
第五期:8月16日-8月31日,抽奖及公布时间:9月10日
第六期:9月1日-9月15日,抽奖及公布时间:9月25日
第七期:9月16日-9月30日,抽奖及公布时间:10月10日
第八期:10月1日-10月15日,抽奖及公布时间:10月25日
第九期:10月16日-10月31日,抽奖及公布时间:11月10日
第十期:11月1日-11月15日,抽奖及公布时间:11月25日
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扫码登录“发票抽奖”端口,上传在我市批零住宿餐企业(商户)单次消费满300元的发票、付款记录及个人信息,即可参加当期发票抽奖活动。每期获奖人名单在第三方公证下抽取,奖品为“建行生活APP”等价数字人民币抵用券,可在指定限上企业(商户)直接消费。
活动范围
活动期间,在我市列统的限上批、零、住、餐行业清单内商户单次消费满300元的个人消费者,可参加本次抽奖活动。对单笔成交金额300元以上(含)并取得的真实有效的个人实名增信税普通发要,凭单张发要参与抽奖(仅限机打普通发票、电子发票,不含手撕发票,个人消费者开票时“购买方名称”须注意使用本人姓名,以便兑奖时验证)。
奖项设置
每期发放金额合计为10万元,十期共计100万元。每期抽奖活动设四个奖项,其中:
特等奖2名,各奖价值约8000元新款苹果或华为手机一部;
一等奖20名,各奖价值1000元抵用券;
二等奖50名,各奖价值500元抵用券;
三等奖130名,各奖价值300元抵用券
抽奖事项
个人消费者每期活动期间内,在本地参与活动的商户,单次消费满300元及以上所取得的个人增值税普通发票,通过扫码登录“发票抽奖”端口,拍照或截屏等方式上传发票和交易记录图片(需清晰准确),并登记本人姓名及手机号,逾期上传无效,未采集信息的发票不进入奖池参与抽奖。个人消费者可关注“建行生活”APP,“仪征商务”等政府媒体微信公众号查看活动具体流程。
兑奖事项
1.中奖名单公布:获奖信息通过“建行生活”APP点对点提示发送并在政府媒体平台公布,公示期为7天。
2.兑奖期限:自中奖号码公布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兑奖事宜,逾期未兑奖者视为自动放弃
3.兑奖地点:中国建设银行仪征营业部(真州镇大庆南路257号)。咨询电话:0514-83442543 0514-83442427
4.兑奖材料:中奖者需持与中奖号码一致的发票原件和有效身份证明,确认无误后,由消费者现场确认签字即可兑奖。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合法的书面委托材料及受托人身份证明。相关税费由活动主办方代扣代缴。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兑奖,对其中涉及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将由发票相关责任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自非法印制、伪造、变造的发票;(2)虚开的发票;(3)有涂改的发票:
(4)兑奖人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5)超过兑奖期限的发票
(6)发票上的印章与发票开具单位不符的发票;(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开具的发票。
其他事项
1.对票面严重破损、污染,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主要项目内容无法辨认的发票及无法提供中奖发票原件的,消费者可到提供发票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系统》查询并打印该发票相关内容,并加盖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印章,可视为有效发票。
2.销售方提供虚假发票或拒绝提供发票的,消费者可向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投诉举报。
奖品抵用券使用
奖品抵用券为数字人民币抵用券,单张面值分200元和100元兑奖后抵用券自动发放至中奖者同一手机号码注册的“建行生活”
APP“我的-票券”里,自领取之日起须在90日内全部完成消费,不找零、不提现、不限使用张数,逾期自动失效,不予补发。消费者兑奖前,需用同一手机号码下载注册“建行生活”APP和“数字人民币(试点版)”APP
奖品抵用券在指定限上企业(商户)使用,详见“建行生活’APP抵用券适用商户明细,
“本方案具体由仪征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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