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仪征市户籍。若本人无仪征市户籍,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其配偶或者父母为仪征市户籍的,报考人员户籍不受限制(报名时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配偶或者父母户口簿户主页及其本人页等);
(五)符合《2023年仪征市工业总公司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六)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5日至2005年7月29日期间出生);
(七)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与本单位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存在回避关系的,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其他考录中有严重违规行为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形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40,使用电脑报名),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并在报名时上传岗位所需材料,报名材料见附件2,不按要求操作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7月25日9:00-7月29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7月25日9:00-7月30日16:00。
缴费时间:
2023年7月25日9∶00-7月31日16∶00。
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2023年7月25日9:00-7月30日16:00及时提出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4-83441842。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前,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岗位简介表》,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户籍、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提供有关材料。
(2)凡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在招聘全过程,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3)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人员除外)。
(4)岗位开考比例为3:1。资格初审后,符合报考条件且缴费成功的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有关情况,及时在网站公布。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笔试结束2-3个工作日内联系0514-83441842,办理减免报名费用事宜,逾期不予受理。
3、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年龄、户籍、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期间,审核单位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给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请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密切关注网上公告及短信通知,按规定时间自行打印准考证并保存(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
4、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在2023年8月9日-11日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在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咨询技术电话400-838-9296。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能力素质和申论》,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能力素质,实行百分制计分,合格线为50分。
2、考生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并且未授权任何机构开展考前辅导。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按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其中,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总成绩,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面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根据招录单位研究确定后按该岗位入围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仪征工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新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违反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取消聘用,个人自主择业。聘用人员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人事关系放在仪征市工业总公司困难企业管理中心。薪酬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仪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3422903。
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简章由仪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344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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