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部门及招聘人数
学院综合办工作人员,1人。
二、岗位职责
协助综合办公室做好办公室日常事务等工作(上班地址在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
三、应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2.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能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进行文字和数据处理,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有高校办公室行政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为劳务派遣。
1.月基本工资按扬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五险一金按国家规定办理;
2.福利、奖金面议;
3.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线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材料核查、公示和聘用、培训及试用等程序进行。
(一)线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将相关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文件形成一个电子文档,文档命名方式为:扬大体育学院办公室应聘材料+姓名的方式,发送至邮箱1240458242@qq.com。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1日下午17:00截止。
3.报名材料:
(1)《扬州大学体育学院综合办公室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
(4)相关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5)相关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
(6)个人简历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根据应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名单。对符合条件的,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
(三)面试
1.面试以招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安排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及具体时间、地点以收到短信为准。
2.按照面试得分高者录用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育学院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四)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者如有半年有效期内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毕业院校的半年内的体检证明,均有效,不需重复体检。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考核情况,结合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无异议的,与扬州润扬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用工合同,聘用人员由扬州大学体育学院管理及使用。
(六)培训及试用
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跟班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正式聘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管老师,联系电话:0514-87972015;单位地址:扬州市华扬西路196号,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文体馆ES5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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