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中医医院健康证办理指南
一、检查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需要预防性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
二、检查项目
检查项目包括:问诊、内科、外科(皮肤科)、X线透视(DR摄片按省价格、卫生部门规定收费)、粪便痢疾杆菌(志贺氏菌)、伤寒或副伤寒(沙门氏菌)的培养加鉴定、抽血化验谷丙转氨酶及甲型肝炎抗体测定、戊型肝炎抗原测定。
三、检查时间和取证时间
检查时间:每周一至周六上午7:45—10:30 空腹检查,节假日休息。
取证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7:45—11:30,下午14:30—17:00
四、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凭身份证原件登记,携带《营业执照》(或《食品摊贩备案信息公示卡》,没有信息公示卡的,提供镇区证明)复印件(复印件由健康检查机构收取、存档),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的须法人或经营者本人签字)。从业人员还需要携带《从业人员用工证明》、书面材料承诺书。需如实向医务人员提供既往疾病史。检查期间应听从工作人员指引,有序接受各项检查,需空腹检查。
2、健康检查十日后凭身份证领取《江苏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明》,该证明有效1年。
院址:宝应县泰山西路58号(健康管理中心位于医院北门外西侧)
电话:0514-88912199/8891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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