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扬州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居住证吗?
答: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江苏省内可以在扬州内任意一个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双方均不是江苏户籍居住需要提供居住证。如果离婚男女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请走司法程序。离婚冷静期适用条件是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形,而不适用于诉讼离婚的情形。
问:持有江苏居住证有哪些权利?
答:根据《江苏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接受教育、社会救助、法律援助、就业、社会保障、文化、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的权利。与居住证持有人共同居住生活的未成年子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及居住地人民政府相关政策规定的,在居住地享有与居住证持有人同等权利。与居住证持有人共同居住生活的子女,可按有关规定参加居住地中考和有关学校招生录取,在居住地报名参加省内高考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问:江苏居住证对子女教育有何影响?
答:与居住证持有人共同居住生活的子女符合相关规定的,在居住地享有与居住证持有人同等的教育权利。他们可以参加居住地的中考和有关学校招生录取,并可以在居住地报名参加省内高考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问:需要走哪些程序可以办理扬州离婚登记?
答:如果离婚男女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请走司法程序。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江苏省内可以在扬州内任意一个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双方均不是江苏户籍居住需要提供居住证。离婚冷静期适用条件是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形,而不适用于诉讼离婚的情形。
以上为常见问题解答,详情全文阅览:
没居住证可以在扬州办理离婚登记吗?
答: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江苏省内可以在扬州内任意一个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双方均不是江苏户籍居住需要提供居住证。
注:如果离婚男女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请走司法程序。离婚冷静期适用条件是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形,而不适用于诉讼离婚的情形。
拓展阅读:江苏居住证有什么用?
《江苏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规定:居住证持有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在居住地享有接受教育、社会救助、法律援助、就业、社会保障、文化、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的权利。
与居住证持有人共同居住生活的未成年子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及居住地人民政府相关政策规定的,在居住地享有与居住证持有人同等权利。
与居住证持有人共同居住生活的子女,可按有关规定参加居住地中考和有关学校招生录取,在居住地报名参加省内高考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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